趣味脑洞:遇难时消耗的物资需要给予赔偿吗?
这是在玩游戏时产生的脑洞,简单来说就是如果A买了一个岛屿,然后就这么原生态的放在那了,之后BCD遇难了飘到了这座岛上,生活了一段时间后获救,如果A想要BCD赔偿在此期间消耗的物资(比如动植物之类的),这个行为在法律上是可行的吗?还是说由于BCD算紧急避险所以不用赔偿呢?{:6_180:}个人理解是,你买了这个岛屿你只是拥有了这块地的产权,你可以在上面盖房子做开发,但是显然动植物这些东西不是你的...这也太霸道了。而且,以我们中国的法律来说,人的生命权至高无上,你饿得要死了连保护动物都可以吃,保护动物算什么(罗翔发言),所以是不用赔偿的 不知道哎,有请专业人士:P:P 你只買了地呀,地上的東西不是你的捏,那是另外的價錢(ry 我不是学相关领域的,但是根据工作所接触了解到的国内的情况包括耕地之类的土地属性,所谓归于个人的只有使用权,而不是这片地属于个人。
前提是看看这岛屿有没有主人咯。一般游戏安排都是在无人岛地方。所以不潜在这个冲突。再来是,如果这个岛屿是真的有人的,那肯定会找到通讯设备或者住所什么的。你买的岛,怎么都要给自己安排一个落脚点吧。 生活了一段时间也算交朋友解闷儿了,损失不是太大就当助人为乐好了 可以要求對方用身體還債,因為我開的是奴隸島:loveliness: 更倾向于紧急避险的说法…… 本帖最后由 连接十字 于 2024-2-25 11:28 编辑
一般来说,遇难消耗物资属于紧急避险,不用赔偿或者酌情赔偿,但岛屿的情况可能会有不同,因为海难导致登陆地点也许不在中国,那事后权责也许要考虑管辖问题和法律适用。 不太清楚这样的法律问题了,如果以前有先例的话,可能会跟着先例走 不太清楚,但具体应该看各国法律了 +1,倾向于紧急避险,不用付钱;P wmmm想起一人砍了自家后院的树都被罚款了的~大概率是不用赔偿的吧~ 不太清楚,感觉未开发的小岛生态应该不用吧:shutup: 遇難狀況下應該是適用緊急避難不負損害賠償
還得看BCD有沒有逾越常理(假設吃1包食物就足夠 , 他吃到10包) 如果bcd都是肌肉帅哥的话可以肉偿
看起来挺专业的哎,个人感觉还是要的吧 国内的话买的是土地使用权吧 {:6_185:}2L大佬说的很在理哦,我也是这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