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通讯录破坏军婚然而无法立案
本帖最后由 bloodysif 于 2024-6-29 18:02 编辑最近看到一个离谱的新闻,一位当兵的在网上发文,自己在服役期间自己老婆出轨了一名女同
发现后各处咨询,最后因为破坏军婚罪在同性关系上的空白导致卡了bug无法立案
破坏军婚得承认具有重婚或者事实婚姻,然而同性在我国不具备任何形式的婚姻关系,如果可以立案那就等于变相承认了通讯录在我国合法,如果不承认军人就得吃哑巴亏,各位潭友你们怎么看?
原视频在此: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 ... d071e0e7a7c5b3b226a
牛逼,本可每天抽出25小时饭桶;P 破坏军婚好像是违法的吧,无法立案感觉有些离谱了{:6_169:} 2015年以前同性性侵犯甚至都没有入刑(甚至现在也只算强制猥亵罪) 唉 任重道远吧 我也看了这个,主要是咨询者还是学生啊:dizzy:,很难评价 后半段全被那个粘人的猫吸引过去了。。
类似的事情其实以前有过。有个弹幕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估计最后就是调解,同性没有婚姻关系不会进判决书
这算钻了法律的空子?先吃瓜吧{:6_190:} 同性婚姻应该是不可能承认的,承认的话,生孩子只能更少{:6_190:} 首先,本朝法律有意定监护关系约等于婚姻关系,就连关系证明都和结婚证差不多 原来你也看圆律()但这破坏钻了空子也是没办法 先不说开不开放同性婚姻,就既然你是喜欢同性,而且还能去和对方家里同居,为什么当初还要和异性结婚呢?反正基本就是女方的问题,不要觉得法无禁止皆可为,不管法律是否有承认同性婚姻,都是女方的错 只能说法律在这方面一直不太完善,也和社会认知有关吧,任重道远啊 当初看的时候就觉得注定无法立案,通讯录?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怎么能当做证据?{:6_196:} 估计没啥用,上面就不希望通讯录存在 {:4_86:}后面是不是兵哥哥被女性欺骗后伤心欲死 转而投入兄弟怀抱 前有同性恋婚姻差一票被否决
后有同性恋破坏军婚无法立案
横批我只能说恶有恶报了 希望俩女的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也希望能开放同婚,不过我觉得现在的环境还不够成熟。 看过类似的新闻,主要还是钻了法律的漏洞。 生育率低迷+老一辈封建观念。。。任重道远吧 看吧,不仅南通命大,在情感和性面前,女童和异性也都是五五开(
大陆最保守了,立案承认也掀不起什么大波澜,早先听闻什么因为婚姻系统无法登记两男,而起诉民政局被驳回都无人问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