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中感
最近开始写读中感,就是看书过程中每看完一章就写一章读后感的形式。我觉得这个方法适合自己,能在阅读时启迪思考,也能记录阅读时的心思变化,回头看会很有趣。
关于《无人生还》
我还是第一次看阿加莎的小说原文。原因是她的小说到现在已经被后人仿写了无数遍了,很多关窍也早早在各种文艺作品里被提前剧透过了。比如说《无人生还》虽然我没看过,但是我就记得这个故事里有一个死者是假死,ta杀了所有人。
大概本书最大的悬疑我已经提前被剧透,抱着这样的心态去看原典《无人生还》到底能有什么新的收获呢?
当然,本篇读中感不可避免地也存在大量剧透。
正文开始
开头
开头的《十个小士兵》童谣瞬间给我一个熟悉的感觉,想到了之前在网上流传的据说是英国童谣的一段话: 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五兔子死了,六兔子抬,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十兔子问它为什么哭?九兔子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或者海猫鸣泣之时的黄金碑文,恰好这个故事一开始也是小岛上的无人生还模式: 手持钥匙的人,应按照以下内容前往黄金乡 第一晚,奉上钥匙选中的六名活祭 第二晚,剩余之人撕裂紧靠的二人 第三晚,剩余之人赞颂吾高贵之名 第四晚,剜头杀之 第五晚,剜胸杀之 第六晚,剜腹杀之 第七晚,剜膝杀之 第八晚,剜足杀之 在第九晚,魔女复苏,再无人生还 在第十晚,旅途结束,终至黄金之乡 原来后来所有人都死了+童谣的模式是从这来的啊,居然还流行到了现在。 但是不得不说,阿加莎这个童谣的猎奇和悬疑程度不如一些后来者,不过也难怪,如果一点小突破也没有,那后面的人也没必要再写了。
第一章 这个士兵岛一看就很可疑,而且名字和刚才的童谣对应 我相信即使是放在以前的读者眼中,他们看了也会觉得“这么可疑的邀请,为什么每个参与者都没起疑心”的疑惑。 而且为什么收到邀请的角色都去了,就没有一个人不去吗LOL 第一章用火车上不同参与者的视角,交代了他们各自的身份性格和来因。最后一个人是与众不同的,因为他明显了解其他参与者的一些信息,并且带着探究的心态前来,一定程度相当于读者的视角。再加上刻意隐瞒了这个人物的动机,悬疑感很强。阿加莎把这个角色设置到第一章最后非常巧妙,相当于在介绍人物背景最后来一个小Hit,非常引人入胜。 除了最后这个角色,阿加莎在所有角色是都用了差不多的篇幅和手法,暗示了他们彼此之间的地位“是相同的”,无法判断谁是凶手。 另外,阿加莎对每个人在火车上的描述都很不可爱,他们有的处于经济困境中,有的有什么秘密,有的对雇主感到愤怒,有的干脆医德有问题或者是玩弄感情的负心汉。这是一个在现在看很经典的做法,为了让每个人都有同等的嫌疑和被复仇的动机。
第二章
我发现了,阿加莎在《无人生还》里特别喜欢描述人物内心“想法”。 “哈哈!这地方真不错!” 然而,他心里并非这样想。这个该死的鬼地方。 一行人拾级而上,到了一层露台上,才松了口气。在这幢别墅敞开的大门前面,一个体面的男管家正等着他们。他那副庄重的架势让这帮人更放心了。此外,这幢房子本身确实是再美不过了,站在露台上欣赏海岛风光,景色令人心旷神怡。 男管家走过来,微微躬着身。他瘦高的个子,头发灰白,派头十足。 管家说:“请随我来。” 宽敞的客厅里,酒席已经备好,餐桌上各种美酒列成几排。看到这些,安东尼·马斯顿立刻振奋起来。 如果按照跑团的标准,这一段描写槽点很多。 首先对于士兵岛别墅,也是整个故事发生的地方,描述只用 “这栋房子本身确实是在美不过了” 一句带过,根本让人想不到究竟是什么样的一栋房子。 其次在空间上,角色一行人上了台阶,到了大门口,然后就直接进客厅餐桌了,中间进玄关、走廊的过程统统省略,应该没有哪个别墅是一进门就是餐厅吧? 但与客观描述的缺乏对应的是,阿加莎用了大量文笔刻画人物主观想法: 在士兵岛的露台上,有一位老先生坐在椅子上,阿姆斯特朗医生一眼看过去,觉得此人仿佛有点儿眼熟。他在哪儿见过这张癞蛤蟆似的脸——这个乌龟似的脖子,这副弯腰驼背的架势,还有这双暗淡而狡猾的小眼睛?没错,就是老瓦格雷夫。阿姆斯特朗医生曾经在他面前出庭作过一次证。瞧他那副样子,像是总也睡不醒似的。可是,一说到法律,他的机灵劲儿就来了。比如对付陪审团的时候,他可是满脑子主意。别人都说他能牵着陪审团的鼻子走,让陪审团按他的意思作出裁决。那些原本通不过的案子,他一次次地让陪审团表决通过了。而且,他说在哪天通过,就能在哪天通过。所以也有人说,他是个穿着法袍的刽子手。在这个远离尘世的地方居然遇到了他,真是不可思议。 瓦格雷夫法官先生暗自思量: 阿姆斯特朗?我当然记得!我在证人席上见过他。他是个很能装腔作势的人,那副谨小慎微的样子简直别提有多夸张了。医生都是无赖,哈里街的医生是无赖中的无赖。他想到前不久才见过那条街上一个阿谀奉承的医生,一口恶气涌上心头。他含含糊糊地说: “客厅里面有酒水。” 通过第一人称人物主观上对对方的印象代替第三人称的人物描述,不同人物之间对彼此的看法把人物特点、态度、关系也一带描述出来了,很有意思。 这章在剧情上,我觉得这些角色的心还蛮大的。 被伪造的邀请骗到了一座孤岛上,所提及的理由根本不存在,甚至仆人都是临时聘用的。多数角色们在发现之后,尽管有所怀疑,依然还是默认‘来都来了’的心态,准备在这里当作度假一样住一周。 这种心态就很美式恐怖片的开头。
第三章
在聚会上,唱片机匿名宣布了每个人都有罪,并列举了罪名。这个情节实在太过经典并已经被无数人沿用过了(算是抄袭吗?),但是在当时的读者来看,这种剧情一定十分震撼。并且,这也是第一章里为什么要那样描写这几个人的原因,为了铺垫他们全是坏蛋。 本章最后揭晓,每个人收到的信署名缩写都是U.N.OWEN,也自此正式开始寻找谁是OWEN的主线。原来东方的那首洗脑的曲子《U.N.OWEN就是她吗?》曲名是从这来的,看来东方的作者真的很喜欢阿加莎。 我真的很懒,以至于完全不想像一般的读者去根据每个角色的反应去推理谁是OWEN,我只能按照自己写作的思路猜,OWEN是里面年纪比较大的人。因为那样可以让人物在过去的经历中有充分的时间去了解并和其他人结仇。否则如果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人,很难想象在他出社会没多久的情况下是能怎么跟这么多人扯上关系的,那不合情理。
第四章
被指责犯下罪行的角色们开始轮流自我辩白。 我觉得这不合情理,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没必要为自己进行辩白,理由很简单:如果你认为OWEN对别人的指控是真实可信的,那么相当于对自己的也是。指控要么全真要么全假,因此只要什么都不说就行了。从这个角度看,第一个抢着为自己辩白带这个节奏的法官很有问题。 不过,这个推测也不绝对,因为毕竟这是小说,要靠设置这样的情节来揭开每个角色的背景故事,否则大家都像现实中的逻辑一样,藏着秘密死都不说的话,剧情也无法展开。 第一个死者出现,死者是前期着墨最少的一个角色(很合理),并且戏剧性地喝酒呛死了…但是其实是因为中毒,我当时还在认真想如果真是呛死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这可能是作者刻意耍了个花招)。还有就是想吐槽医生过于负责地尝了杯中的液体并且告诉大家是氰化钾。 除此之外,我认为第一个受害者的时机设置的非常巧妙。阿加莎偏偏把这段置在‘众人刚进行一轮自我辩解完’的剧情节点后。这个时候,读者的思绪还沉浸在处理刚刚给出的大量信息中,因此这个时候出事最能够给读者猝不及防的感觉。而如果过一晚,读者就会做好会死人的心理准备,没有现在的冲击感。十周年庆 由此可见,阿加莎在写作的时候确实是考虑到阅读心理的。这种节奏把控让看阿加莎小说的读者非常享受——好像坐一辆过山车,轻重缓急都给你安排好了。同时,阿加莎也告诉我们,如果你想让你的读者留下深刻印象,就绝对不要让对方准备好再出招,要攻其不备,倏地一拳打的对方头晕眼花,这样就能赢得读者的尊重。
第五章
第一个晚上过去了,给了几个人关于自身过往的内心独白。在这里我认为法官的嫌疑最大,因为他的身份是容易接触到其他人的案底的,并且他热衷于在法庭上左右审判的性格和OWEN将罪人聚于一堂揭发的行为模式也很契合。动机的话,可能是赎罪? 但是,OWEN也可能另有其人。因为按照将军的说法,明确知道他陷害过手下士兵的只有属下‘阿米泰奇’,而这个信息是很难被法官查到案底的。 女教师的秘密,看起来也是一桩无法证实是否谋杀的无头案。让人忍不住想,OWEN究竟是从哪得知这些秘密背后的真相的?还是说其实OWEN并不知道,只是将有嫌疑的人诈来这里审判?如果是这样法官的嫌疑更大了。 顺带一提,阿加莎对角色背景里的犯罪心理描写地非常生动,比角色正常状态下的心理描写有趣得多,可能因为这是作者和读者都感兴趣的地方。
第六章
第二个死者出现,是管家夫妇中的妻子。我相信在此之间的一些人会觉得这对夫妇是OWEN,因为他们作案有时间上的先发优势,但是在这里阿加莎对这种猜想明确say no。我不觉得管家夫妇可能是OWEN,妻子在这里应该也不是诈死,这是因为如果他们作为小说中一开始并未出场的人,如果是幕后黑手就会显得很无聊,而且第一章里对于角色各自视角的描绘也会显得很没意义。 这章开始负责神神叨叨的‘神婆’角色布伦特戏份越来越突出,把悬疑题材和神秘主义结合在一起,是古往今来营造悬疑氛围的经典技巧。
第七章
布伦特尖锐地指出 “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是我们的兄弟 ” 没想到在那个时候阿加莎就已经意识到了种族平等意识并且写进了书里。布伦特这个神婆角色虽然有古板的天主教徒意识,还逼死了不守妇道的侍女,在这方面却正义的不像话,但也因此她绝不是OWEN。
第九章
从这章看,法官非常可能是OWEN。原因无他,从同为创作者的直觉上来说,如果你喜欢一个角色,你就会给这个角色与众不同的戏份,而从这章对各人的描述来看,阿加莎明显更偏爱法官这个角色: 瓦格雷夫法官面无表情,手指轻轻敲着嘴唇,冷冰冰地说: “我们现在谈的是第二起凶杀案,事实说明在座的没有谁能完全洗脱嫌疑。” 他停了停,又说: “我们再分析一下麦克阿瑟将军的死亡。那是今天早晨发生的。谁有能为自己开脱的证据,请原原本本地说一说。至于我本人,我可以现在就说,我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自己不在场。 强调自己有嫌疑,看起来是公正有底气的做法,实际上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第十章
艹,这一章一上来阿加莎就用文笔回应了上章读者对法官是OWEN的猜测: 嗯,虽然我拿不出一点儿证据,但是我猜就是瓦格雷夫!” 维拉大吃一惊。她想了想,才开口问道: “为什么?” “一两句话很难说清。不过,他可是个久经沙场的老手,在法庭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审判的案子多得数不清。也就是说,他一直大权在握,把别人的生死玩弄于股掌之间,替上帝主持审判。多年以后,他肯定把自己当成了上帝,很有可能哪天心血来潮,就自以为是地替天行道。” 这种描述容易让猜测OWEN是法官的人感到心虚,从而更换怀疑对象。有的人会想“怎么会把真正犯人的嫌疑给说出来呢?”但是阿加莎很可能就会这么做,因为在故事里没人怀疑的角色反而更可疑。何况这段话里虽然嫌疑的对象是对的,动机却故意说的很扯,真话只说一半就是打掩护。 阿加莎非常擅长利用读者的心理。在这里,她基本把除了读者能够猜到的嫌疑和动机借书中人物的嘴都说了一遍。这样读者就会感觉‘被一眼看穿’。你甚至能感到阿加莎在洋洋得意,即读者的反应都在她预料之中。我猜阿加莎在后续的篇幅里,也会借其他书中人物的口把剩下两个人的嫌疑也都说出来。 另外,必须吐槽一下,这章以现实眼光看说实话很出戏。目前都已经死了好几个人,活着的人还在关注于‘猜猜OWEN是谁’的游戏: 大家你看看我,我瞧瞧你。 布洛尔大声说: “真是莫名其妙!不过我看还是算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凶手总不能用窗帘杀人吧?找不到就算了。” 罗杰斯说: “好的,先生,谢谢你。” 他走出房间,随手关上了门。 房间里的气氛再一次凝重起来,充满了愁闷和怀疑。大家又开始偷偷摸摸地互相打量起来。 不只是这一段,整章看下来大家确实也只是‘愁闷’和‘怀疑’,唯一做的事就是‘打量对方’‘锁好门窗’,然后继续各做各的,好像放弃挣扎了一样。人物对于自己有生命危险的状况就不着急吗?既然明确了OWEN就在自己人里面,这时候不应该立刻采取行动把大家聚在一起、或者各自锁在安全的房间内屯好罐头、或者别的方法以杜绝OWEN作案的可能吗?
第十一章
上一章末尾立了flag的管家这一章果然扑街,夫妇两人是真死了,除非脑袋被斧头劈开这种事也能假冒。另外不出所料一上来就借其他人的口补了剩下两个女士的嫌疑。阿加莎借突然发癫的女教师再次重申了一边开头的儿歌,指出接下来的士兵是被蜜蜂蛰死,这在岛上很难办到(虽然第一个死的人也不是真的和开头一样说的就是被呛死的)。 作者可能是在提示开头的儿歌,以及和活着的人数对应的陶瓷小人是有意义的。但是意义何在呢?设定出那么麻烦的死法有那么容易达成吗?还是说这只是OWEN为了迷惑这群人,给他们心理压力以引导对方暴露罪行的方式?但如果对方就是死鸭子嘴硬怎么办? 反正我不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坦白就是一种顺理成章的思路,比如像这样: 隆巴德若有所思地说: “也许我看错了,总之,我看你不像是能干出这种事的人,假如凶手真是你,你也太会演戏了,我真得向你脱帽致敬。”接着,他低声说,“布洛尔,也许到了明天,我们都要见上帝了。这会儿只有我们俩,你跟我说说那件伪证案,是你搞的鬼吧?” 布洛尔不安地将重心在两只脚上移来移去,最后说: “事到如今,说出来也无所谓了。事情是这样,兰道确实是无辜的,那些人买通我,我们一起想办法把他扯进来。我跟你说了实话,本来打死我也不会承认——” “天地良心,”隆巴德笑着说,“我保证不会出卖你。看来你没少捞好处吧?”
第十二章
神婆死了,确实并没有被蜜蜂叮,而是被针筒注射氰化钾。 接着就是挨个搜查个人房间。无力吐槽,谁说危险品就只能放自己房间的?放在这栋别墅的任意一个房间甚至死者的房间不都有可能? 隆巴德有枪不随身带放床头柜被偷了可还行。 顺带法官嫌疑继续加一,因为他提议让隆巴德缴枪。明知对方没枪,却让对方缴枪,是一种洗脱嫌疑的方式。
第十三章
好吧,法官死了。 但是我注意到法官是唯一一个没有坦白过自己的罪行就死了的人。 医生验过尸体脉搏,上面还有弹孔,看起来很难伪造,大概是真死了。 那么这几个人谁是凶手,就要从没有被明确验尸的人里面选,已经懒得去回忆那些细节了。
第十四章
从这章开始所有人都在疯了一样互相猜疑,轮流换着猜疑对象,一秒钟换一个,很像是读者在不断地猜究竟谁是凶手。 我已经不猜了,开始等结局.jpg
第十六章
最后一个死的是女教师维拉,她按照儿歌里的那样上吊自尽了。 作者有铺垫,之前也有描绘她愧疚和歇斯底里精神不稳定啥的,所以确实可能精神崩溃自杀。 但是感觉为什么那么奇怪呢???这几个人就好像猫和老鼠里面那种连锁机关一样,只要出了一点偏差就无法进行,偏偏最后还成功了。 布洛尔的头被砸烂,所以可能是布洛尔。整个故事下来基本就没提这些死者的尸体是怎么处理的。
结局
揭晓谜底,果然是法官干的。叹气 法官做出对这几个人死亡判决的时候是通过多年法庭经验对微表情判断,这…可以解释的通,但是,难道他就不怕万一吗?虽然,他确实是疯子。 不过还是不得不感叹这个犯罪计划实施的如此顺利,简直有如神助。 法官是用红泥贴在额头上伪装成弹孔,并且串通好了验尸的医生从而假死——但是这是无法推理出来的。 法官因为患上绝症,所以宁愿用生命圆这个局,在一切结束后像假死时的那样开枪自杀——但这也是无法推理出来的。 所以最终我赢了,阿加莎。
总结
从最终揭晓的手法上讲,真的算不上高明,毕竟如果有人愿意用命豁出去攒这个局,那可以说有无数种解决方法。比如即使不用假死,OWEN是维拉或者别的什么人,最后只要用凶手优势活到最后然后上吊自杀,那也是无人生还。 甚至可以OWEN不止一个,还有帮凶,最后OWEN背叛反手杀了帮凶,那这个所谓的无人生还的局也很容易就能攒出来。 我认为这篇名扬天下的原因,是阿加莎在写作的时候准确把握住读者的心理,她在写的时候,很明显参考读者的视角去布局整个故事。她引导(就是通过全篇大量的主观视角描写,渐渐地让读者和角色的思维方向保持一致)并把握住了读者猜测OWEN身份的心理,让书中角色也和读者一起猜,并且也让读者的思绪和书中角色一样乱——随着嫌疑角色一个个死去,读者会发现自己的猜测不断出错,并下意识地将嫌疑转移到还活着的人身上。当最后真的无人生还时,读者感觉到迷惑和震撼‘为什么我猜的人都错了’。揭晓结局却是原来OWEN就在死者中,这是反读者的常识和惯性思维的。 回头来看,这篇《无人生还》真的很难超越:开创出此类模式的独创性、与众不同的写法和技巧、对法律灰色地带有社会意义的探讨。它比起一个悬疑模式的开创者,更像一个集大成者。同时,阿加莎在最后也警戒我们,如果你要做一个绕开法律审判他人的人,你就必须像书中的‘法官’一样是个道德无暇且从未在审判庭上失手的完人,而且还要附上生命为代价。否则,请不要模仿这位凶手的行为。
看完这篇小说给我的启示是:一、在写作的时候不仅要作者进行自我表达,更要考虑阅读者阅读时的心理和体验;二、要意识到生活中或者小说中存在的‘惯性’和‘常识’,因为只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才能打破它们,乃至有意识地利用它们写出独特的故事。 |